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指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发布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口径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计算,现在一般是以省一级发布,并以此作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上限及下限),如果是本人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则是本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基数(还有作为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在平均工资(年)的基础上除以12,得出的结果就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与劳动者有着切身利益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第二款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可见,经济补偿基数的上限受制于社平工资标准的3倍,社平工资决定着高薪入群的经济补偿上限,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劳动者工资再高,对经济补偿已经无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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