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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银行存款是在死后才算遗产吗?

2020-06-22 来源:步旅网

死者遗留的银行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若要继承该遗产就必须持有继承权证明,这就需要去当地公证部门进行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老年人的银行存款是死后的遗产吗?

死者遗留的银行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若要继承该遗产,必须进行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为保障公证事项准确,要求遗产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提供存款凭证或载明存款账号、户名及存款金额的有效证明。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根据《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明。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老年人去世后,怎样查看老年人以前的银行存款?法律规定,老年人去世后最迟销户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1、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存款查询函》。2、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持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去老人生前常去的银行查询老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3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可以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如果银行不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也可以单独出具标明户名、开户银行、存款账号、金额的凭证,并在凭证上盖章确认。4、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凭借《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等内容,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存款公证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去世后银行存款怎么取

银行存款可以由继承人在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的方式继承,继承人办理了继承证明书的,可以到银行办理过户和支付的手续,银行存款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哪一级法院办理老年人存款继承证明文件?

过世老人存款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哪一级法院办理老年人存款继承证明文件?

过世老人存款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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