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刑事案件,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使用的是裁定;如果是民事、行政案件,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使用的是判决。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是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事案件分情况,如果全案维持原判就用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部分被告人改判,其他被告人维持原判的,根据判决吸收裁定原则,这时候也是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