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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主体是否特定?

2020-05-09 来源:步旅网

债的主体是特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

债务关系中的债权就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的主体属于特定主体吗

债的主体是特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

债务关系中的债权就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

【延伸知识】转让债权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通知。债权转让就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转让给该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第三人的行为。出让债权权利的主体是原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主体是第三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指什么

债的主体具有相对性是指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对特定的债务人主张自己所享有的债权而不能像除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主张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的担保是什么?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它不是特别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全部债务。

债的保全是什么?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什么是企业逃废债的表现形式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废债。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废债。

5、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废债。

6、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废债。

7、利用不规范破产逃废债。

8、利用拍卖方式逃废债。

9、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机逃废债。

10、利用主动设计“被诉讼保全”逃废债。

2018年8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与此同时各地互联网金融协会也陆续对恶意逃废债展开打击行动。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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