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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担保的范围

2023-09-02 来源:步旅网

一、借款抵押物有哪些

1、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房屋等地上不动资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2、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交通运输工具与机器等;

3、借款人承包的符合担保规定的荒山、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

当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也存在一些财产是不允许进行抵押的,例如:依法被有关部门查封或监管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的财产、医院学校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关设施等。如今,为了资金安全,银行贷款仍旧是以有担保贷款为主,因此,为了能快速获取贷款,借款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担保贷款的相关知识,例如范围、注意事项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不能作为借款合同抵押物有哪些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列物品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

(2)集体福利设施;

(3)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4)不能强制执行、处分的财产;

(5)依法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6)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三、2022抵押物担保的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主债权

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

3、延迟利息

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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