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规则
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根据每部分评分结果,明确给出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
二、评分标准
(一)主题与内容:(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开拓创新、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准确,声线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3、舞蹈: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服饰与所表达的艺术形象相协调。
4、其它:根据本标准之水平作相应评分。
(三)舞台风度:(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仪表大方得体。
2、上下场时秩序井然,表演从容自然流畅。
(四)综合:(2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三、奖项设立:
本次演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 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 8名,优秀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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