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XX大山里,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1.5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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