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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股权转让合同

2024-04-07 来源:步旅网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就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份) 万元转让给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万元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书八、本协议一式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股东谨此确认: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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