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班主任聘任的条件和方法
1、自担任教师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年限较少(未担任班主任职务)的青年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一定行政职务的除外)
2、副班主任必须是任职班级的科任教师;
3、副班主任的任职由校长室和政教处统筹考虑与安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
4、副班主任在其任职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将作为其以后是否被聘任班主任一职的主要依据。
二、副班主任的基本任务
副班主任的基本工作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与班主任合作并独立承担班主任的部分职责和任务。
三、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参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参加班主任会议或副班主任会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班级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班级工作。
2、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教育,每学期找学生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次,并独立组织和主持1—2次主题班会,协助班主任组织和参加学校、年级和班级活动。
3、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协助建立和完善班级常规。能独立主持并召开二次以上班委(或团支委)会议,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侧重做好团支部的建设工作。
4、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应协助班主任到场参与组织、管理工作。
5、能经常到学生的宿舍区,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6、主管每周的体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
7、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随班参加家长会,并配合班主任向家长介绍本班学生情况。
8、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工作,撰写部分学生的思想品德评语。
9、努力学习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班集体建设的理论,积极实践,认真探索,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班级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的论文。
10、班主任出差、事假时,副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
四、副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1、副班主任应有相应的班级工作情况记录,每学期由政教处、年级组根据情况记录及召开学生座谈会、班主任会议等,对副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2、在副班主任任职期间,对态度认真、班级工作努力、且基本能独立承担班级工作的副班主任,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
3、符合副班主任任职条件,而不愿承担副班主任工作,或基本上未履行副班主任职责的教师,除和学校考核挂钩外,原则上在以后的聘任工作中不得聘为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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