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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后,能否追回损失?

2023-06-24 来源:步旅网

网络诈骗后报警可追回钱款,需保留证据并配合警方调查。根据《刑法》,数额较大者可判刑或罚金。受骗者应立即报案,要求冻结银行卡并提供诈骗犯信息。若密码泄露,登录官网输错密码3次并在ATM机操作,冻结账号,防止被操控。受害者需报案并提供证据,警方将展开调查。警惕网络骗子,不要贪图不切实际的好处。

法律分析

一、被网络诈骗后报警钱能不能追回来

1、被网络诈骗之后报警钱可能可以追回来,被害人被诈骗之后应当保留相关的证据立即报警,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等,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遭遇网络诈骗后该如何处理

如果你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那么第一时间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这时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你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对你的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如果你是因为被骗转账,那么你可以向警方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通过卡号可以查询到该卡的开户点并且可以查询到资金流向,警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号获取到诈骗犯的个人信息。如果你的银行卡号密码被诈骗犯获取了,那么你可以立刻登录银行官网,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然后再去ATM机进行相同的操作,这样你的银行账号就会被冻结,诈骗犯也就没办法对你的银行卡进行操作了。首先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刑事侦察安全保卫部门接到报案后,会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希望受害人要保留好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等,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还提醒大家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多留心网络骗子。

结语

网络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被害人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可判处刑罚和罚金。如果遭遇网络诈骗,被骗者应立即报案,并要求警方协助冻结银行卡,以防止进一步损失。同时,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和相关信息有助于警方追查犯罪嫌疑人。在此提醒大家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诈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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