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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双倍工资?

2023-03-03 来源:步旅网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后不能索要双倍工资,因已超过仲裁时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员工两倍工资,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工作证、登记表和考勤记录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员工在超过仲裁时效后索赔可能会遭到公司以超时为由的抗辩,除非存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否则仲裁机构不会支持员工的请求。

法律分析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还能索要双倍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原则上就不能再索要双倍工资,因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没有劳动合同还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四)考勤记录。

法律制度虽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可是,员工明知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却无动于衷,在已经超过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再向公司索赔,公司一般也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如果没有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仲裁机构不会再支持员工的仲裁请求。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的劳动者原则上不能再索要双倍工资,因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然而,如果劳动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却无动于衷,超过仲裁时效后再向公司索赔,公司一般会以超时为由进行抗辩。因此,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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