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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2024-05-14 来源:步旅网

个体户,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与联系具体如下:
1、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叫做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合伙人有义务替合伙企业来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叫股东,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仅仅以自己的出资额向公司负责,没有义务替公司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不需要验资,没有章程,但必须有合伙协议。个体工商户可以多人合作经营;
4、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上的区别:
(1)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登记比有限责任公司简单;
(2)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登记不需要规定的注册资金,但要办理银行缴税帐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既需要规定的注册资金,也需要银行缴税帐户;
(3)个体户或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4)个体户或合伙企业在登记时不能冠“某某公司”名称,只能叫“某某经营部、某某厂或某某设计室等”;
(5)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登记不需要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有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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