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于怎样认定套路贷从犯的相关问题,套路贷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对犯罪人的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的区分,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区分。在套路贷犯罪中其次要作用的,即没有实施诈骗罪的实行行为的,是从犯。对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较之于主犯,从犯的刑事责任更轻,处罚也更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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