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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

2022-05-29 来源:步旅网

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是:
1、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的;
2、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的;
3、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
(二)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二千五百发,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三)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四)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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