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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4000元不还怎么起诉?

2022-07-28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程序合法,不会有相应的后遗症。若通过讨债公司或者通过涉黑手段进行追讨,你很可能会因此受到连累,有触犯刑事责任的风险。

其次,一定要搜集好现有的一些证据,借条原件有没有、转账记录有没有,如果是现金出借,有没有中间人作为见证人,如果有后期可以要求他出庭作证。只要证据充足,证据获取程序正当合法,法院一般就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所以别人欠你钱怎么办,大家千万不要着急,不要盲目地通过讨债公司或者涉黑的手段进行追讨,一定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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