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犯罪判刑后会通知本地公安机关吗??犯人在外地犯罪判刑后可能会通知本地公安机关,但也可能送达给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判决书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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