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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

2021-02-09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属于直接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借条属于书面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使用副本或者复制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书证有更改或者更改迹象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或者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不能反映书证原件及其内容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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