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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