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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无效什么意思

2022-04-19 来源:步旅网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无效这取决于担保人如何担保。如果担保人在合同中说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我将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先追诉债务人,进入诉讼阶段就得不到保护。好吧,你可以追查证人。如果担保人写我担保某某之间的债务,你可以直接追查证人。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担保人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3.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担保人未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担保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担保人经法院传唤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后果由担保人承担。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二)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取得的权利

1.追偿权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2.基于追偿权产生的代位权

连带债务人行使上述追偿权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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