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权转让具体流程如下:
(1)
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
(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加盖公章)。
(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
一、商标转让通知书需要多久?
一般是可以在15天左右就可以得到相关的通知。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商标转让后多久可以再转让
法律没有规定商标转让后多久可以再转让。当事人可以随时转让,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局不批准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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