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者,应退还彩礼,但具体返还数额需考虑三方面因素:1.生活时长;2.未登记原因;3.彩礼用途。法院会酌情确定返还比例,考虑生活时间、财产、彩礼金额和过错大小等情况。未领结婚证的双方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在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支付彩礼是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涉及返还彩礼时,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2)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原因;3)彩礼的实际用途。尽管情况符合返还彩礼的要求,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一定会全额返还。人民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的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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