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可以走。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应办理工作交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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