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必须追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犯背叛国家罪将剥夺政治权利。背叛国家罪是指与外国或海外机构勾结、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犯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素:
1、主体本罪的主体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中国公民。外国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能够成为本罪主体的中国公民,主要是那些混入我党.政.军机关内部,窃据要职.掌握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重大政治影响的人。普通公民一般情况下很难危害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但由于本法并未规定本罪主体必须具有特殊身份,普通公民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行为危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它包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安全的活动。因此,只要行为者与外国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安全的行为不会影响成本罪。
4、客观要素罪在客观方面与外国或海外机构勾结。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外国是指对我国有侵略、控制、霸权野心的外国政府,也是指外国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集团和其他敌对势力,包括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外国机构是指政府、军队和其他国家机构设立的外国官方机构,包括外国驻我国的使、领事馆和事务所等。外国组织是指外国政党、社会团体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通常所说的组织包括组织,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背后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军队和其他官方组织的支持、操作,需要强调外国组织。外国个人是指外国公民、没有国籍的人、外国华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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