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单位也可能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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