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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失业证

2021-10-22 来源:步旅网

失业证的办理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所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办理失业证。

一、失业证丢失如何补办

补办失业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居委会的证明;

3、照片一张;

4、失业申请表。拿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失业证年审忘了怎么解决

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每满一年后都需要年审。未经年审的失业证作废。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用、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为加强对失业证的管理,社保局规定失业证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年审。申请人应该在失业证有效期满一个月内持本人失业证到所辖市或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经过对申请人失业身份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即时在失业证上加盖年审有效章。

三、失业保险的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失业保险首先要符合办理失业证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条件都符合,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失业证: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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