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如果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了,可以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针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犯罪分子。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提出保证人或保证金。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书面申请,将强制措施从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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