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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诉讼时效有哪些

2020-06-10 来源:步旅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诉讼时效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诉讼时效有: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作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作用有:
1、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监管制度,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进一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维护社会稳定。
2、促进经济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确定食品的生产、销售各个环节有关制度,并打击违法行为,双管齐下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重塑市场信心,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3、是提高国民身心健康水平。食品安全是身心健康的基础,完整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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