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加工厂怎么补偿
1、拆迁加工厂的补偿主要以货币补助为准,主要包括:
(1)对于企业因拆迁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适当补偿预计的营业费用;
(2)企业土地上物品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3)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运输物资费用等;
(4)积极鼓励拆迁企业的费用。如赔偿不合理,可起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企业拆迁员工怎么补偿
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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