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证房屋买卖无效,但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效还是发票有效
房屋是备案或买卖合同均有效。
备案效力与合同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备案效力即是法律确认了物权所有人,合同效力是法律对买卖合同的确认并以此为依据可以依法取得物权的权利。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一般就有效,但这个有效合同是个债权合同,存在得不到房屋,只能请求出卖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但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备案登记,就有了物权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得到房屋物权。所以,都是有效的,但效力不同。
二、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到底何时生效
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并且保证合同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的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但是,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约定了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条款,那么自条件或期限满足时合同生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影响的是物权效力,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三、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处理是: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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