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相同。1、服务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2、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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