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法中仿造有价票证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的:
1、仿造车票、船票的价额累计2千元以上,或总数量百十张以上的;
2、仿造邮票的价额累计5千元以上,或总数量超过一千枚的;
3、仿造其他有价票证的价额累计5千元以上,或总数量超过一千枚的其他有价票证;
3、总计非法获利1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九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百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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