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丧葬补助标准是根据上年度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对于已故职工的供养亲属,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配偶每月可得到40%,其他亲属每月可得到30%,而孤儿或孤儿每月可得到10%。此外,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分析
丧葬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已故职工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儿或孤儿每月10%。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拓展延伸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制度调整方案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制度调整方案旨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合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工人权益。根据该方案,将根据工伤程度、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并适当提高最低赔偿标准,确保工伤受害者和其家属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此外,方案还将加强工伤预防和事故处理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通过这一调整方案,重庆市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人权益保护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制度调整方案旨在合理调整赔偿标准,更好保障工人权益。根据工伤程度、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并提高最低赔偿标准,确保受害者和家属公正合理的赔偿。加强工伤预防和事故处理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工伤事故。通过调整方案,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人权益保护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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