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表彰主要是精神层面的,主要通过口头的(大会、广播等)书面的(通报、证书等)形式进行表扬;
2、奖励主要是物资层面的,奖励是一种激励手段,是焕发人们的荣誉感和进取心的措施,是一种调动行政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在能力的管理方法。
3、表彰有时包含着奖励,但奖励却一般不包括表彰中的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二十二条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注重发挥物质奖励的激励作用。
第九十七条 团级以上单位对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和单位,可以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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