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男子满街贴布告斥女骗婚被判赔付精神损害费

2020-01-11 来源:步旅网

女方悔婚,男方贴报,双方都担责。日前,江西省一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及被告李某某反诉原告刘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判决李某某返还刘-琦彩礼款人民币33000元,原告刘某给付被告李某某精神损害赔偿金计人民币3000元,并立即停止张贴通告侵害。

2010年6月,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两人相处融洽,遂同意结婚。原告刘某就按照农村习俗给了李某某父母彩礼礼金42000元。随后,刘某与李某某就按照农村风俗办了结婚酒席。2010年10月,双方父母商量好,双方要签订了一份新婚协议,内容是约束双方不得悔婚。两位新人在双方父母及媒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这份协议。但是好景不长,相处不到半年,刘某和李某某就经常吵架,李某某就以外出打工为由出走不归家,原告刘-琦多次寻找也未果,刘某认为李某某此举是悔约的行为,要求李某某退回彩礼钱,李某某及其父母未有理睬。刘某气愤不已,在崇仁县的大街小巷到处张贴“民事诉状骗婚紧急通告案”,并附上被告李某某的照片,被告李某某一直没有回应。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某返还彩礼钱,而被告李某某则不肯退还,并要求原告刘某对贴字报行为赔偿精神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