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多长时间会判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提起公诉的,法院一般要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一、羁押期限满后才判刑吗?
不是一定要羁押期限满后才判刑。刑事案件并非羁押期满后才能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二、检察院多久到法院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子到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会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符合提起公诉条件的,检察院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会决定开庭审判,这一时间不确定。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一审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不批捕会起诉吗
一般不批捕后,不一定不起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1、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只能适用于可能判处坐牢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2、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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