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行为应予立案追诉,包括使用伪造、虚假、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金额在5000元以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程序的关键要点
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程序的关键要点是确保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司法程序。首先,当接到信用卡诈骗报案后,警方应立即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其次,检察官应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起诉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充分性。接着,法院将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公正的判决。在整个立案程序中,保护被害人的权益和隐私是至关重要的。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预防和打击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以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结语
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程序的关键要点是确保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司法程序,保护被害人权益和隐私。警方应及时调查并收集证据,检察官审查确保起诉合法性和证据充分性,法院公正判决。加强预防和打击力度,提高法律意识,减少此类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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