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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0-06-01 来源:步旅网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保险理赔金额有关,若保险金为共同投保,则属于共同财产;若保险金为个人财产投保,则属于个人财产;若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则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对方需支付一半保险费。若获得人身保险金,则个人财产中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则对方需支付一半费用。

法律分析

保险理赔所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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