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的时候要彩礼不违法,彩礼作为一种习俗,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自愿给付彩礼的行为是以将来有一天对方能与自己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自愿原则,这种彩礼是合法合理的赠与,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假借婚姻的名义骗取高价彩礼的,违反了婚姻双方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但要退还收取的彩礼,还有可能因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如诈骗罪。
2、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中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条规定只是作为指导、倡议用。通俗来说,它表达的意思是不能通过以婚姻这种形式来达到赚钱的目的,但这并不等于不能收彩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这条规定,相较之前的改变在于,如果解除婚姻时,男方能够举证证明该彩礼是女方强迫支付的,则可以要求返还。那么至于具体应当返还多少就要分情况来说了。在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一般支持全额返还彩礼,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形,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一、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怎么办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
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彩礼返还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5、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既然不准备嫁了,那些嫁妆自然就自己留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