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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借条的借款,法院怎么认定

2024-01-21 来源:步旅网

如果借款只有借条作为证据,法院会根据借条的内容、签署时间、双方当事人的证言等综合因素来认定借款是否存在以及借款金额等具体事项。
详细解释:
1、在借款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具收据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增加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
2、借款人还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利率、逾期罚款等具体事项,以避免出现纠纷;
3、如果借款人无法采用书面形式,可以考虑录音或者视频等方式来记录借款过程,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在借款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借款人还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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