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清算终结清算委员会完成清算方案所确定的工作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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