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一般属于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由主管部门按政治纪律处理。严重危害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组织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数额较大,6个月以上不还;或者数额巨大;或者开展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质属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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