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款用途不合法;2、超过诉讼时效;3、借贷合同无效;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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