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必须要双方一起到场领取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果是双方未共同到婚姻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话,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对夫妻双方进行适当的调解。如果是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或者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情况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诉讼离婚的程序不产生影响。对于存在家暴、赌博等情形或者夫妻双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问题。
2。“离婚冷静期”的作用方式:通过赋予夫妻双方单方撤回权来实现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即需要积极作为、主动申请;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第二个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申请,即消极不作为的单方撤回。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实则为60日,且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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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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