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发票原件、病例、费用总清单(一定要是费用总清单且加盖公章)、学院证明(参保证明、意外伤害证明或异地住院证明)等材料。
门诊类报销资料:
1、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必须详细写明“受伤详细经过”、学院出示“意外伤害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受伤详细经过”应写清:何人于何时何地因何发生何种伤害。
2、门诊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尿毒针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结核病、血友病共7种门诊大病)。门诊大病申请流程:经本人到市医保处申请,自己填写《门诊大病补助申报表》,提报患者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10日)报送市医保处,经专家鉴定合格后,发给《门诊大病医疗证》。患者可凭证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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