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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离婚,当时协商孩子抚养权归我,但是孩子一直是爷爷奶奶带着的,我现在可以接回孩子吗

2021-07-07 来源:步旅网

答:您好,如果当时的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您随时可以接回孩子。
父母始终是孩子的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在世,且有监护能力的,首先由父母负责监护、抚养孩子,更何况,你们已经协商确认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您完全可以接回孩子。
但因为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考虑到对孩子和爷爷奶奶的影响,您可以选择较为温和的接触方式,循序渐进地多和孩子培养感情,为爷爷奶奶减负,承担起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__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__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__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_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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