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离婚后 女方欺骗男方 这个离婚协议还算不算数
离婚协议只要在民政局登记或者法院登记就有效。除非存在严重的欺诈,威胁等情况。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一方骗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无效。
其特征如下:
(1)在骗离婚中,提出离婚是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但又故意向对方表明自己的目的不是真离婚,使对方处于受蒙骗的状态,确信离婚不过是实现某一目的的手段,因而同意离婚。
(2)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完全是以不复婚为前提,而另一方则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期待所谓目的实现后恢复夫妻关系。
(3)骗离婚行为的结果具有惟一性。一方当事人的欺骗行为,自始至终是要解除婚姻关系,彻底摆脱对方,骗到离婚协议后或独居,或另与他人再婚,根本无复婚的意思。
(4)骗离婚既是当事人单方的欺骗行为,又是一种基于欺骗而产生的合意假离婚行为,明显与《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违背,从根本上破坏了正常的关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骗离婚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诈,通过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令其在根本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被骗同意离婚。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骗离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这是一种绝对无效的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允许提出无效主张。对这种无效离婚,不管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还是向人民法院提出,它们均应有权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