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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因工地拖欠工资而维权

2020-08-01 来源:步旅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报酬、加班费,并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工人维权浪潮:揭露工地拖欠工资的黑幕

近年来,工人维权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工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工地拖欠工资的黑幕。这一浪潮席卷全国各地,揭示了一系列不公平待遇和违法行为。

工人们辛勤劳作,为工地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却面临着工资拖欠的困扰。在一些不法分子的操纵下,工地拖欠工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不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工人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工人维权浪潮的兴起,为受害工人提供了一个发声的平台。通过媒体曝光、法律诉讼等手段,工人们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工地拖欠工资的黑幕。他们的努力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拖欠工资问题的打击力度。

这场维权浪潮的背后,是工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要求公平的工资待遇,要求尊重劳动者的权益。他们的行动不仅改善了自己的境遇,也为整个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工人维权浪潮的持续发展,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对工地拖欠工资问题的整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人维权浪潮正在改变社会,揭露工地拖欠工资的黑幕。我们应该支持和关注这一浪潮,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劳动环境,让每一位工人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结语

工人维权浪潮揭示了工地拖欠工资的黑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工人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勇敢站出来揭露不公平待遇和违法行为。这场浪潮促使政府和社会加大对拖欠工资问题的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应支持和关注这一浪潮,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劳动环境,确保每位工人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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