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如果自己还有一年才能够退休,但是失业了怎么办?你这个事业要分两方面来看待,第1个方面就是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如果说是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那么你将得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同时也没有任何的失业金待遇可以领取,因为主动离职本身就是什么都没有,而且你在离开工作单位以后,还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从工作单位转移出来,然后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继续参保或者说自己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办理退休。
当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群,企业单位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非得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单位将要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待遇,所以说企业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同时你这个经济补偿还是双倍的,比方说你在企业单位工作了20年,那么你至少可以获得40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
很明显企业单位想要辞退这样的一个员工,他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单位也不会这样做,除非遇到企业单位经营破产倒闭,那么全员下岗这种情况是无奈的,当然全员下岗以后,作为破产清算组法院部门都会进行正常的核算和清算自己应该获得的经济补偿,那么对于你来说,只需要将自己的社保关系由企业单位转移成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基于参保,最终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办理退休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要求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次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借口,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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