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不分割;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处理或法院判决;共同财产购房需协商处理;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为赠与,登记在子女及配偶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或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1. 夫妻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 夫妻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 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6.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如果写在双方名下则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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