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买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证据可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鉴定意见等。
法律分析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制买卖商品或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证据,其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试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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